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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法制工作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委法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自治区发展改革稳定的中心任务,把法制建设作为立委之本,大力加强法制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有力促进了委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发展改革系统干部的法律素质
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2008年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坚持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为保障,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以及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8月份,举办了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培训班,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及区内法律专家就《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进行了讲授,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负责同志和法规工作人员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了培训。机关干部结合业务工作特点,主动自学相关法律知识,由过去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呈现出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9月初,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律知识网上测试,符合测试条件的100名机关干部全部参加了测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试卷,对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验。通过坚持不懈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平时学法、行政依法、结果合法的氛围正在形成。
二、坚持政务公开,加强立法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发展改革委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建立了门户网站、专门刊物等载体,及时将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及其执行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宏观调控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发展改革委工作窗口,公开办事程序,统一受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自5月份开始运作至9月底,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32件。加强立法工作,起草和修改完善了《自治区煤炭资源勘察开发与保护条例》、《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4个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区煤炭资源勘察开发与保护条例》已于9月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其他3部政府规章也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管理
对我区招投标市场进行了深入调研,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呈报了《关于我区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查报告。同时,根据《招标投标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我委的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要求凡属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必须在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内进行。我委积极参与,指导协调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建设工作,目前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规范我区招投标市场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系统交流和法规协调工作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为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为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贯彻实施工作,4月份,我委牵头与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厅共同在银川举办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培训班,我区及邻近省区的300多人参加了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要求首先在政府投资项目上强制执行《标准文件》,将全部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作为首批自治区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试点工作。9月份,协助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调研组对我区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调研组对我区招投标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积极参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法制建设20年大型画册》的组稿工作,广泛宣传我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建设成就。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及时提供信息,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五五”普法有关刊物多次对我委法制工作信息予以登载,自治区法制办对立法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8月份,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任珑司长一行莅临我区,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培训班和法制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调研。与此同时,我们还认真负责地做好有关厅局法规文件的协调办理和委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虽然我委法制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特别是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立法工作与职能要求相比还相对滞后,部分职能尚缺乏法律依据,立法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快;招投标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也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