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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 转变职能
切实做好新时期法制工作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加强立法、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我们发展改革部门积极转变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去年全国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以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从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发展改革大局,全面分析总结“十一五”以来法规工作经验,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明确方向、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政策法规协调工作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五五”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招投标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全面完成,全委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一、法规协调工作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省人大等部门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是我委一项经常性的重要的法制工作,对此我们十分重视。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草案的认真研究,一方面加强了自身的业务学习,有助于业务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加强了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有助于顺利开展工作。一年来,在认真研究学习的基础上,完成了三十余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
对我委直接制定的对外发布或报请省政府批转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法规处法律审核会签制度。法规处审核会签相关规范性文件时,负责与有关部门、委内有关处室沟通协调,必要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咨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发布执行或正式上报。这一工作机制的确立,从源头上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今年我委制发的十余部规范性文件均顺利出台并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我委依法行政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立法工作
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投资管理、项目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要求越来越迫切。从2005年开始,我们就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青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上。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对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有关政府投资管理的政策规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研究,进一步明确了立法的原则、方向和指导思想。同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当前我省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理清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民主性,我们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实施了《青海省工程咨询行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拟定了《青海省政府投资项目公示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委的立法工作,制定完善本委的年度立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做好与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立法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进程,我委结合职能和业务工作需要,研究提出了近期及远期需制定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项目建议名单,并对立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初步工作安排做出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立法项目储备名册,目前正在抓紧与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协调落实。
三、行政复议工作
今年以来,我委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在法制工作的重要位置着力加以推进。继续加强能力建设,通过组织《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法实施办法》专项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认真落实执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工作规定》,行政复议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四、政务公开工作
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下发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制度保障等方面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作出了安排,对各委属单位政务(事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
开展政务信息的清理工作。我委对2003年1月至2006年9月制作或获取的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进行了清理。对《青海经济信息网》、委大厅触摸屏相关信息进行清理、调整和补充。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初稿,印发委有关处室和单位征求意见;根据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相关要求,确定了我委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和承办处室;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积极推进投资政务公开工作。我委通过《发展改革委信息》、《重点项目月报》和《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和招标网》以及报纸等媒体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及招投标情况,公开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的稽察情况。
五、招投标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根据九部委2008年5月1日起试行《标准文件》的要求,我委对我省实施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指导,抓好培训,落实试点项目,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密切关注并及时反映上报试点当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继续加强招投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今年下半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关于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会同省监察厅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3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在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环节落实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规章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通过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全省招投标市场秩序,推动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创新招投标监管的有效手段。结合正在进行中的地方机构改革,为切实加强和发挥总体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的重要职能,创新管理体制,我委会同省编办、省监察厅等部门赴湖北、陕西、宁夏等省区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他们在招投标管理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同时,根据《青海省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安排,我委正式启动了青海省招投标协会、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工作,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五五”普法工作
认真落实执行《青海省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学习了《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委系统公务员任职资格法律考试,向符合任职条件、法律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颁发了资格证书,作为今后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参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律知识测试,从委领导到机关工作人员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答题,得到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对我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检查,对照规划,对每一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做了认真的总结和评价。总体上看,规划实施顺利,阶段性目标和重要任务基本完成;对存在的个别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在积极落实中。
七、行政执法工作
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等项工作的基础上,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今年,我委重点开展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工作。将我委85项行政执法项目逐一分解落实到委内相关处室,明确了责任单位、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并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公示,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了又一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精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丙级)”上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履行许可职能,“移民安置规划审批”划转省国土资源厅,“地方定价目录内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由行政许可类审批调整为非行政许可类审批。截止目前,我委仅保留9项行政许可、3项非许可类审批项目。
(八)其他法制工作
配合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在我省开展《招标投标条例》立法调研,组织省内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座谈会,充分反映汇报我省的招投标工作和相关立法建议。
按照要求,继续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预审及申请材料报送工作,严格把关、细致服务,经努力,今年上报的4家招标代理机构有2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获得乙级资格。
法制工作关系发展改革系统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大局,虽然我委的工作在逐步加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状况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工作是硬任务、法制工作是软任务的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有待加强,参谋助手作用发挥的还不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不健全,防范行政风险的意识不高;立法工作没有大的突破,与发展改革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法规始终缺失;行政执法行为还不规范,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