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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法规工作总结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党十七大精神,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分管领导的具体领导和有力支持下,我委政策法规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委上下强化了法制意识,立法、普法、执法以及重大问题研究等政策法规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机构和队伍建设

政策法规处编制6人。今年,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工作,经委领导同意,政策法规处于8月向全社会招考了一名法学硕士,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2009年初可就位。在处室职能上,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三定方案,明确了政策法规处的职责包括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督办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协调全委系统的普法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标投标职能。

二、立法工作

依法行政、立法先行。我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同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等方面进行协调,一是积极推进《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立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并充分借鉴其它省份好的经验和做法,于9月份组织到了安徽和山西进行了招标投标立法调研,预计于10月组织到北京、新疆等地进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为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推进了《云南省太阳能利用和促进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准备年底报省政府讨论通过。

三、执法工作

作为宏观管理部门,我委承担着重要的行政执法职责。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今年6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我委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原有的53个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为25个,并将所有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控制在15天以内。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问责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办法》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我委的行政效能,转变了机关作风,方便了行政相对人,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三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优势,在我委主页上开辟管理审批政策法规两个专栏,登载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涉及我委行政业务的审批内容、权限、时间、期限等办法和规定,达到了服务人民群众的目的。

四、普法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委一是加强了对新制定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重点对《物权法》、《反垄断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行了学习和宣传;二是根据系统工作实际,出大力、下足功夫,编辑出版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汇编》,发放给委内处室和州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满足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实际需要;三是多次举办普法培训班,于5月成功举办了100多人的《标准文件》学习培训班,落实了省博物馆和大德油库两个试点项目;8月举办了发展改革委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200多位学员参训,效果良好;四是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了中期检查情况报告。

五、招标投标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安排,一是加快《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的立法步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预计年内完成政府审查,明年3月省人大通过;二是于11正式启用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目前专家库专家达到了2000多人,运转良好;三是严格把关,切实抓好省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使这些项目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招投标活动,促进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四是加强了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度建设,目前已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并与省监察厅共同联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招标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通知》;五是完善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建设,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省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动态,强化了对这些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六是积极筹备云南招标投标协会,预计年底成立协会;七是完成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初审工作,我省两家乙级资质机构榜上有名。

六、法制协调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全省立法工作,对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转交的各类法规、规章草案或者修正案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设性意见和相应的修改建议。一年来,我委对《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车船使用税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草案或者修正案提出了有见地的修改意见。二是全委上下法治意识强化,各业务处室在制定文件、出台相关政策时,做到了积极向委内法制机构咨询,确保政策、文件的合法性。

七、政策研究工作

围绕全省发展改革的大局,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重大决策服务。一年来,先后开展了《云南省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及发展研究》、《云南省主体功能区政策支撑体系研究》等重大政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负责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下达的宏观调控两个课题研究。

九、经验和做法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委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把它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长抓不懈,并深刻认识法制机构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委领导、分管领导从政策法规处成立之初就从人员、编制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政策法规处成立时就有编制6人,现实有人数6人。干部职工人员结构合理,均具有法律、经济等与职能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2.建章立制、规范行为

为保证全委法制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全委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一年来,我委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问责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法》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同时草拟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进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些制度的贯彻实施,确保了全委干部职工行政行为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强化了服务质量,缩短了行政审批办理时限,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增加了发展改革工作的透明度,便利了行政相对人。

3.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的要求,我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基本路线为主线,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题,着眼于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培训原则,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展开培训,注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把学习知识、提高能力与树立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意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人才培训战略,由政策法规处牵头,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积极配合,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健全培训机制,完善培训体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等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工作,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