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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法规工作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全国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全局,积极推进法制建设,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我区发展改革工作立法进程

(一)研究制订规范性文件

为了推进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今年我委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工作。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西招标投标的若干规定》。根据广西招标投标的实际,我委与监察厅牵头,财政、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参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07111下发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广西招标投标的若干规定》,从制度上确定招标信息发布的统一平台,规定了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发布的统一平台,将这两个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建立在政府信息公共平台上,向大众公布,解决了招标信息公平性不够的问题。

为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下发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委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实施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行为。

为推进我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我委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订《广西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争取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争取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

(二)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为把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纳入法制轨道,我区正在抓紧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我委是该《条例》制定工作的成员单位之一。按照《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的安排,目前我委正积极配合自治区法制办开展《条例》的相关立法工作。同时,我委还参加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相关支持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梳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委对我区发展改革系统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又一次进行了认真清理。经过清理,目前我委的行政许可事项有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有12项。并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为方便项目申请人办理有关项目申报工作,我委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依据、审批内容、需要材料、审批条件、审批过程等都进行公示,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查阅。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委今年开始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一些过时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和修改的意见。如我委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039号)文件进行认真审查清理,发现该文件和目前国家和自治区的一些土地法律法规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为此我委提出了对该文件进行废止或重新制订的意见,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内在机制

为了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我委党组非常重视加强制度建设,提出要建立健全委内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年来,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紧急事项快速反应工作规定(试行)》等近二十个委内工作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

(四)制定我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按照去年全国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提高本委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一)做好年度普法各项工作

一是提出全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年初,下发了年度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委机关各处室根据业务工作要求,举办了各类学习培训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工作。我们及时将新出台的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放到本委法规信息系统栏目上,方便大家查阅和了解我委的工作动态,同时还及时收集国家新出台的法律和与发展改革部门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放入到栏目中,供大家学习和查找资料。四是精心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的法律知识网络测试。

(二)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在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通过检查,我区发展改革系统的五五普法各项工作都能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进展顺利,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进一步提高,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四、做好法规协调工作

做好法律法规协调工作,是我委法规工作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也是法制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最经常、最直接的体现。我们从立法决策前建议、立法过程中参与等环节,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工作的各个环节。今年我们对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转来的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征求意见稿、自治区人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征求意见稿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等近一百项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我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我们还直接参与该立法项目的整个起草工作,我们提出的不少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法制办及有关单位的肯定和采纳。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准备工作

向各市发展改革委及时下发通知,提出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要全面实施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严格审查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完备性,确保审批项目严格做到实体、程序以及时限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行政复议案件发生。虽然至今我委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但我们做到及早谋划,如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以提高我委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

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法行政方面对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工作还做得不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