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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法制工作情况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去年全国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实际,我委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建设,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活动,法规工作取得新进展,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一、稳步推进立法工作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人大常委会以及省政府建立“广东省2007—2010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和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十一五’制订规章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委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配合相关处室做好立法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是制定普法规划,把握重点,层层落实。在领导干部层面,通过不定期的法律知识讲解,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干部职工层面,通过组织征订普法教材,充实丰富“法治在线”网站栏目等,多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案件处理、咨询和培训方面的作用,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
二是密切结合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时开展宣传学习,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和辅导。今年5月,为贯彻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共同举办了《标准文件》培训班。
三是积极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对策,并就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已按要求分别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普法领导小组。
四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律知识测试。除援藏、援疆、援川外派干部外,机关所有在职干部全部参加。根据委领导的指示,法规处在资料收集和专业咨询方面给予专门的协调和指导。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通过积极与相关方面沟通协调,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通过案件办理,我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做好招标投标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标准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了包括经贸、财政、建设、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广电、铁路等部门的联络机制;面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以及其他单位举办了《标准文件》培训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938号)的要求,积极与委内相关处室联系和衔接,认真做好试点项目的选取工作。
二是参与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对涉及发展改革部门职能的领域进行调研分析,总结经验,改善管理。
三是稳步推进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工作,在充分借鉴吸收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完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是指导省招标投标协会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协会信息化建设和开展省内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初审工作,帮助协会吸纳新会员并对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是对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和企业的招标投标咨询进行答复。
五、努力做好法规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法规处主办及会办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已超过100件,比去年略有上升。同时法规处还对各业务处室多项有关招标投标、行政许可等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