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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举办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培训班
为落实自治区发改委“五五”普法规划和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8月5日至6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在银川举办了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培训班。各市、县(区)发改委主任(局长)、从事法制工作人员、委机关全体人员及委属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150人参加了培训。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任珑、自治区发改委主任袁进琳、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法制办主任任高民、区直机关副书记俱旭辉、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桑建江等领导出席开班典礼,培训班由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郭秉晨主持。

袁主任在开班典礼上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任珑司长一行莅临指导表示感谢,向国家发改委多年来对我委法制工作给予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袁主任从法制建设是发改委立委之本的高度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不断提高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努力营造发展改革系统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他还对办好培训班提出了明确要求。

培训班邀请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国家证监会和区内知名法律专家就“发展改革工作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税法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6个专题进行了讲座。

学员们普遍反映,这次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培训班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带头参加,准备工作充分,组织有条不紊,教师层次较高,讲课生动精彩,紧贴工作实际,内容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对提高发展改革系统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将产生积极作用。学员们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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