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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开展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为有效促进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部署,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在上半年完成了对全疆除昌吉、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之外的吐鲁番、哈密等11个地州及部分县市发展改革委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及法制建设调研工作。调研主要通过汇报、座谈、档案检查等方式进行。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发展改革委领导始终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加强法制学习和宣传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调研中也发现普遍存在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与发改委中心工作联系不够紧密、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相对滞后、行政执法具体事务的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
通过检查和调研,系统总结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初步掌握了各地发展改革委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和做好法制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使各地发展改革委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达到了预期效果。 |